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召开《清远市城乡建筑垃圾管理条例》专题培训
为深入贯彻落实《清远市城乡建筑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立法精神,确保2025年3月1日《条例》正式实施后基层执法工作的顺利衔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于2025年2月28日组织开展《条例》专题法律讲座培训。本次培训面向连州市各镇(乡)执法人员,通过专家解读深化对《条例》核心要义的理解,推动建筑垃圾管理法治化、规范化进程。
培训特邀广东慧光律师事务所主任欧晓梅律师及其团队曾帆帆律师担任主讲,两位专家以《条例》文本为纲,结合实务案例,系统阐释了《条例》三大创新机制。一是协同共治机制。《条例》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群众参与”的治理格局,明确市、县(区)、镇(乡)三级政府职责,强化部门联动执法,并将建筑垃圾污染防控纳入村规民约。二是全流程闭环管理。从源头备案到末端生态修复,《条例》要求建筑垃圾处理方案需在施工现场公示备案,运输单位须取得资质并建立台账,消纳场运营需符合环保要求,跨区域运输建筑垃圾需经核准,违规最高可处百万元罚款。三是基层治理新模式。针对装修垃圾管理难题,《条例》创新“物业+村委”双轨管理模式,有效破解装修垃圾混投、乱堆等顽疾。
本次培训通过专家深度解读与案例剖析,为基层执法人员提供了清晰的执法指引。随着《条例》的正式实施,连州市将以法治化手段推动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助力城乡环境质量提升和循环经济发展。下一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联合镇(乡)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确保《条例》落地见效,为建设绿美连州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专家解读《清远市城乡建筑垃圾管理条例》核心要义)